看到一篇文章让我心有戚戚焉
虽然说这个论点
会让很多在唱片圈的人觉得看得很刺眼
我想会有很多人拿着著作权、智慧财产权、音乐人的辛苦等等大作文章
但是…
我还是会认同这样的论点
http://mrjamie.cc/2011/07/22/pirates-and-music/
文章内容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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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阵子我出席了 2011 金曲音乐节中的其中一场座谈,聊的主题是“数位音乐”。台上各自表述之后,到了问答时间,一位观众问了我一个问题:
如果你是一个创作人,有人听了一万次你的歌,你觉得你该收到多少钱?
我想都没想,直接回答:“当然是 0 元!”理由很简单,卖歌赚不了多少钱 — 10,000 首歌每首权利金 15 元,也才 15 万。如果一个歌手红了,光拍个广告,能收到远大过那个价钱,更不用说开演唱会、拍电影、出周边商品。所以要是给我选,我宁可歌免费,让 10 倍、100 倍的消费者有机会听到、爱上我的音乐,那背后能够带来的商业价值还更大。况且,创作不就是想要感动世人吗?又能感动更多人,又能赚到更多钱,世界上还有比这个更简单的选择吗?
再说,提供免费版本,不代表就一定会让付费版本卖不出去。前两天的新闻传出来 ,今年六月,多国警方合作,扫荡了非法影片分享网站 Kino.to。警方把这些“海盗”使用者的资料带回去后,拿给了专家分析,结果发现事情跟他们想得完全不一样。平均来说,这些使用者,比起不上“非法电影分享网站”使用者,居然花更多钱买 DVD,也花更多钱去电影院看电影 。
另一个 2009 年的研究也发现 ,常透过网络“分享”音乐的人,比起不用网络分享音乐的人,多了 3 成透过网络买单曲和专辑的习惯,更多了 2 倍付费使用像 KKBOX 这类的月租服务的习惯。
这样的结果让人不禁怀疑,为什么“音乐产业”这么的讨厌网络,这么努力的在螳臂挡车,抗拒消费市场想去的方向。唯一合理的解释,就是在这个产业中有些既得利益者,将会损失惨重。
我第一个想到的就是那一堆“滥竽”。以往,在靠着主打歌、Music Video 和唱片封面卖专辑的年代,从第 4 首到第 10 首,可以塞进一堆“滥竽”,烂曲、烂词、烂编曲、烂制作,反正是一整个包裹上市,消费者也无从选择。
现在,数位化带来了全新的单曲时代,消费者还可以用各种方式先听过,再决定要不要买。这样的新消费行为,伤不了实力派创作人,可是,所有的烂鱼,当场就现形了。
所以,数位化、网络、盗版的确杀了原本的音乐产业,因为这将会让没有实力的人加速被淘汰,而有实力的人则可以靠着新的商业模式,取得更多的尊重、地位、影响力和收益。这过程我无论怎么看,好的音乐人和所有的消费者,都将会是受益的那方,不是很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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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有道理
我也一直这么认同
曾经我持续了很久都在支持正版买CD
维持了好几年的时间
每个月必买三张以上CD
最多的时候一个月买了二十几张
但是
有多少真的是”值得”这张CD的价格?
尤其当我发现很多专辑买回来
结果发现只有一两首当初在广播或者路边听到
“好像还不错的歌曲”
一点都不耐听
听几次就麻木了
后面的几首歌甚至更惨
连一次都听不完…
我还记得当时甚至到现在
都很喜欢出什么庆功版
或者用了很多理由再改版
最夸张的一张专辑我甚至买了四个版本
包含录音带…
录音带则是一开始买的觉得还不错
所以买了CD版
但是后来的CD一直不见
所以才再重买
可是
我真怀疑我当时失心疯了…
我为什么要傻傻地让这些唱片公司狂捞钱?
这并没有好到值得让我这么支持啊!
那时候真可惜没有MP3这种东西
不然我就买了先备份好
CD没了我应该也不会再重买
为什么?
很多的专辑
只有一两首歌好听
甚至只是因为写得好
唱得不见得多好
唱的人甚至只是外表不错、唱得还可以
就被找来出唱片了
真要我说
就只是KTV等级的歌手
唱歌只是为了捞钱
对于自己唱的歌有多少感觉?
我抱持着怀疑的态度…
况且就专辑内容
很多专辑的内装也不过就这样
没创意
甚至有的粗制滥造
或者根本就是千篇一律
很多专辑
打从我买来听过一两次之后
顶多就听听主打歌
其他的歌曲再也没听
甚至…
连主打歌都听没几次就腻了
我该怎么支持?
但是我也有很多专辑
还是常常挖出来听
可惜这些绝大部分
反而是独立乐团、或者比较名不见经传的歌手
不像是很多大唱片公司的歌手这么幸福
广告狂打
拼命用洗脑的方式去洗听众的脑袋
只要卖的不差就想办法继续榨干剩余价值
或者是闹闹花边新闻增加曝光度
这些反而让我比较欣赏的专辑
因为预算、因为曝光度不足
卖的不怎么样
反而就默默无声地消失在音乐圈中
真的让我很无言…
数位音乐的时代
想必档了很多传统业者的财路
看过太多太多的新闻上
有许多的唱片公司的声音说
盗版危害了它们的销售利益
数位音乐让他们的成本入不敷出
是啊…
一张实体专辑
扣掉歌曲成本、内装设计费用、歌手的费用、行销的费用这些不说
光是卖实体CD
连CD带壳加内装(歌词本、封面等等)
这些”生产制造”的成本能有多高?
我想连平均成本连50元都不到吧?
但是一张CD卖上四五百元一点都不稀奇
可以借此回收上述我说的那些除了生产制造所需以外的费用
但是数位音乐呢?
一首歌能卖几块?
同样的一位听众
打包买了整张数位专辑跟买了整张实体专辑
唱片公司赚到的钱完全不能比
但是重点来了
这只是一位顾客
如果这张专辑做的真的很棒
不要说首首都主打
但是可以唱到首首都动听
对顾客来说
如果只是一般喜爱
买数位音乐省钱还是买实体CD省钱?
入手门槛的降低
反而是促进消费的动力
这在现在多样化促销跟打折的市场上屡见不鲜
为什么别的产业可以
音乐产业不行?
这不是自欺欺人吗?
如果这个音乐作品能让人沉迷在其中
我想只要是有良知的人
多少会去支持的
只是多或者少
但是不管再少
只要感动的人多了
一样可以累积成很庞大的数字
音乐被数位化是无法阻挡的
这是大势所趋
既然如此
为什么不想想该怎么提高品质让作品可以影响更多人?
反而却是想办法去抹灭这样的存在?
我不是为盗版找借口
但是以很多人的心态来说
贪便宜是本性
就像百货公司打折促销
贵得要死的商品一加上促销
还是一堆人一窝风的抢购
可是这些抢购的人一定缺这些钱吗?
我想看过很多有贵妇抢破头也要抢到促销商品的人来说
对这个问题一定有所感慨
商业手法本身并没有错
好商品如果没有被人知道
也只能暗藏在角落长灰尘
但是利用商业手法把一样东西想办法卖到烂
拼命榨干剩余价值
同样的东西换个包装再加赠个赠品
就让人一直重复购买
这算什么?
尤其是改版风正热烈的时候
很多专辑一开始支持买了!
但是才发现一开始买的都傻子
后面同样的价格内容更丰富
买了对不起荷包
不买又觉得自己像笨蛋被耍
请问一下
顾客的心态~唱片公司懂吗?
最重要的
在这个数位时代
如果我有机会好好静下心听上几次歌曲
会不会继续听会不会买
我想以我自己的良心来说
我不会骗自己
好听就买
不好听就算了
有能力就支持
没能力宰了我也买不起
直到现在
该买的CD基本上都不手软
但是听了几次觉得就这么SOSO的音乐
就只是因为我听过就要我买单
坦白说…
很难
我宁可这辈子都不再听
好的作品掏钱买是应该的
既然被感动到了
花钱买一份感动很困难吗?
至少对我来说不要穷到连饭都吃不起
我想花钱不是问题
但是我干嘛为了那些只是单纯脸孔好看
或者是怎么唱都很没”感觉”的歌买单?
音乐没有好或者坏
但是我想我有权利选择喜欢不喜欢
老话一句
不喜欢的音乐
我也不会想再拿来听
音乐到底是艺术还是商品?
请音乐人扪心自问
为什么我不问唱片公司?
因为在现在这个商业时代
对很多唱片公司来说
还是赚钱最重要
毕竟
开公司是为了赚钱
并不是经营慈善企业
我很难去想像这些人会有开明的一天…
为什么我不问歌手?
真的用心去唱歌的歌手
只要有那个能力去感染听众
自然会得到听众的支持跟回报
如果没有那个能力…
不受欢迎也是理所当然的
请问一下那些偶像歌手
如果唱得不好听
那除了外貌之外
还有什么值得推荐的?

Chun Yi Pai 这篇文章不是辱骂网络早成的亏损喔~你可能没看清楚他要表达的意思,不过那篇文章被砍了,你可以看看我文章里面转贴的文章内容(笑
我就无法认同他的文章,数位化,网络确实给音乐产业很大的冲击,却也是一大武器,一切都是因为音乐产业太过故步自封,不愿接受技术的进步而作出抗拒的反弹,还不断的辱骂网络造成的亏损,这能怪谁?
总觉得写这样的文章会被人骂
甚至成为眼中钉
但是…
当音乐这个艺术文化
变经营成一种纯粹商业的利益品时
我实在不想继续当那个什么都花钱的冤大头